二、项目结题验收要求:
建设项目验收将与专业培养目标契合度、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度、与行业企业合作结合度、培养过程与生产实践对接度、培养质量与行业需求匹配度、课程建设完成度等作为主要考量依据。
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时除提交结题报告外,还需要提供以下佐证材料:课程建设调研报告、体现应用型的教学大纲及制定依据、在线课程资源(含网络资源、多媒体课件、习题、案例等)及支撑教学目标依据、课程改革实施报告(课程结构设计、实践教学环节、教学改革方法与手段、课程考核改革、教材建设,实施效果等)等,原则上不需要发表教改论文; 要特别指出项目建设前后在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学生评价等方面的变化与成效。
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终止建设任务并退还建设费。
三、项目申报注意事项:
1.申报课程类型:专业主干课程(含实践性课程)。
2.申报限项:原则上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还有在学学生的专业,各专业推荐一门课程申报(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外聘教师)。由系或相关专业组织有关教师进行论证后,择优推荐。
3.项目建设期: 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-3年(起始时间为2023年7月)。
4.建设经费:学院提供启动经费1万元/项。由系统筹审批,并保证用于课程建设专款专用。
5.项目奖励:按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实施方案(试行)》(附件1)执行。
6.上交时间:请各系动员教师(含外聘教师)积极申报,以系为单位上交申报材料(见附件2),上交时间截止2023年6月29日下班前,联系人:陈迎(电话:83775659)。
教务处
2023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