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的检测标准与处理办法 |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5-04-15 浏览次数:481 |
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的检测标准与处理办法 为端正学风、加强学术道德建设,鼓励学术创新,提高学院的学术氛围,杜绝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中的抄袭、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,保证毕业设计(论文)的质量,净化学术风气,根据教育部第34号令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学院决定应用“维普论文检测系统”对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检测查重。 1.检测的对象与范围: (1)学生自检:本次检测范围为我院所有2015届毕业设计(论文)。学生将毕业设计(论文)及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的检测报告(含电子版)统一提交各系教学办,由各系教学办负责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自检材料的审核工作。 (2)学院抽检:学院将按一定比例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查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二检,由各系教学办协助抽检,抽取办法另行通知。 (3)各系推荐参评院级优秀的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100%进行二检。 2.检测方式 学院使用“维普论文检测系统”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抽检,学生可使用维普优惠检测端口进行检测,具体检测端口由各系通知学生。 3.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各系应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,并将学院制定的以下论文检测标准与处理办法明确告知学生: (1)上传检测内容为毕业设计(论文)正文部分(不含独创性声明、论文使用授权说明及目录部分)。 (2)各系检测结果文字总相似比(指被检测的文章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)R≤30%者视为通过检测,定稿的毕业设计(论文)及检测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参加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。 (3)R>30�者视为疑有抄袭行为,给予其修改机会,经再次检测(由学生个人自检后)合格,提交定稿的毕业设计(论文)及合格检测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。若再次检测R>40%,将直接按照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不及格处理;若R>50%,将按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暂行处理办法》(福大至诚教[2014]53号)中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理。 (4)院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文字总相似比R应≤15%;>15%者,取消其评选院优资格。 *注:对于已答辩过的毕业设计(论文),应按以上相关要求进行自检,并提交经导师审核签字后的检测报告,符合相关条件后方可给成绩。 学院使用论文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,毕业论文(设计)的整体质量的高低还应由指导老师、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。 希望各系和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,进一步加强自律,保证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。学生答辩前应向系教学办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检测报告电子版及PDF纸质版,请指导教师认真审核该检测报告是否与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(论文)终稿一致,并在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(论文)检测报告纸质版最后签字(姓名与日期)。 4.抽查检测毕业设计(论文)与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要求 各系报送的电子版文件名和文件夹请按以下要求提交: 各系汇总当年所抽检的毕业设计(论文)全文电子版及检测报告和推荐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,分为两个文件夹: ①抽检毕业设计(论文)文件夹,以系名称命名,子文件夹以专业命名,内含该专业所有抽检的毕业设计(论文)全文电子版及对应的检测报告,分别存放在对应的学生个人文件夹(文件夹及全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均为“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”)内,以及通过系统批量导出的excel版检测情况汇总表; ②推荐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文件夹,以“系名称_推荐院优(人数)”命名,内含该系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推荐汇总表,并将推优学生个人文件夹另存为“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”格式(内含推优论文全文电子版、压缩版及检测报告)。 以上所有相关word、excel文档均以WORD2003和EXCEL2003版本保存。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