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“两优一先”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|
发布人:陈智伟 发布时间:2021-06-17 浏览次数:585 |
各党总支: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是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开局之年,为表彰先进、弘扬正气、振奋精神、鼓舞斗志,进一步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加快推进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步伐,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。拟在纪念建党100周年之际,表彰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(其中先进党总支2个、先进党支部8个)、优秀共产党员10人、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;认真贯彻执行党章,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,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,团结带领党员群众,出色完成各项任务,在改革稳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;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,真抓实干,作风优良,团结协作,清正廉洁,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,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。在推进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中业绩突出。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自觉遵守党章,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忠诚,坚守初心使命,践行根本宗旨,勇于担当作为,在本职岗位务实苦干,在服务群众无私奉献,在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关键时刻冲得上去,危难关头豁得出来,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,作出突出贡献,清正廉洁,品德高尚,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。教职工党员要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知识、有仁爱之心,遵循教育规律,坚持为人师表、育人为先,爱岗敬业,严谨笃学,甘于奉献,不断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;学生党员要争当成才表率,勇于创新、奋发向上、无私奉献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,自觉运用党的建设理论,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,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,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,党性强,作风正,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克己奉公,廉洁自律,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 二、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表彰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,各党总支、各党支部一定要坚持标准,精心组织,严格程序,认真把关,宁缺勿滥,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。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,应向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一线倾斜。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,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。2017年以来受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这次原则上不再推荐。 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,多方面听取党员、干部和群众的意见。院党委将对各单位推荐程序和推荐对象进行必要的复核、审查。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,要注意科学分布,要具有先进性、典型性和代表性,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师生公认。 各党总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,征求所在支部书记或纪检委员的意见,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正式推荐对象,在总支范围内进行公示,并将工作情况报告、推荐审批表、汇总表、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一并报送院党委办公室。 三、推荐材料的提交 请各党总支将本单位推荐纸质版材料于6月29日前报送院党委办公室(电子文档以“XXX党总支‘两优一先’材料”文件压缩包形式发至电子信箱zcxydwbgs@sina.com)。推荐材料包括: (1)党总支推荐情况报告(内容为推荐过程、对推荐对象审核和公示情况、推荐对象结构分布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); (2)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(一式3份)、汇总表、排序表; (3)推荐对象事迹材料(以第三人称、通讯稿形式撰写,字数2000字左右)。 四、评选表彰 经各党总支推荐,院党委办公室组织开展评选,拟定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议名单,提交院党委会审议,并进行公示。 七一前夕,院党委将对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做出表彰决定,颁发证书或奖牌。 各单位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,把推荐表彰工作,与营造“守正创新、彰显特色、开放包容、追求卓越”的校园文化结合起来,与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结合起来,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,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,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,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,为建成以工为主、有特色、有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。
附件:1.填写说明.docx
中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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