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抽检送审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陈智伟  发布时间:2023-04-18   浏览次数:610

各系:


根据《关于做好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3届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》(院教【2022】6号)相关工作安排,现将我院2023届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抽检送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
一、抽检送审对象


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


二、抽检送审规则


1、毕业设计(论文)抽检送审数量不得少于该专业毕业生总数的10%,按照学号先后顺序抽取该专业学号尾数为“1”的毕业设计(论文),当被抽检人数达不到该专业毕业人数的10%时,继续抽取该专业学号尾数为“5”的毕业设计(论文),若抽检人数仍不能满足要求,则继续抽取该专业学号尾数为“7”的毕业设计(论文)。﹡注:本次抽检不含建筑学专业(专升本)、英语专业、英语专业(专升本)。


2、抽检送审材料应包括: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原文、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文献综述、查重报告、专家评议表、其他相关材料(附录、图纸等)。抽检合格者(专家送审意见合格且系里查重复检合格)方可参加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。


三、毕业设计(论文)送审要求


各系将抽检的每篇论文送3位院内外同行专家评议(至少2位为院外专家)。原则上,院外评议专家应为公办本科院校(不含福州大学)、具有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经历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。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(含2位)专家评议意见为“不合格”的毕业设计(论文),将认定为“存在问题毕业设计(论文)”。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“不合格”,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。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(含1位)专家评议意见为“不合格”,将认定为“存在问题毕业设计(论文)”。对政治方向或学术诚信存在问题的,将直接评议为“存在问题毕业设计(论文)”。


抽检毕业设计(论文)被认定为合格(专家送审意见合格且学院查重复检合格)的方可参加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。


四、结果反馈与使用


各系应于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开始前完成抽检送审工作,并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抽检情况表报送教务处。各系应组织被抽检毕业设计(论文)的指导教师、学生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认真整改,并进一步完善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和管理工作。


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处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4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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